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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陈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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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山西分行营业部促托管业务再创佳绩债权转让

添加时间:2018年7月6日 来源: 上海民间借贷律师   http://qzmjjdls.maxlaw.cn/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今年以来,营业部高度重视托管业务发展,通过细分市场,寻找目标客户,以总行、省分行大力推广“安心账户”为契机,在全辖范围内掀起营销托管业务高潮。截至9月末,托管业务规模是去年同期的3.1倍,托管收入是去年同期的4.5倍。
一、全面推广贷款资金托管业务
根据总、分行文件精神,通过细分市场寻找目标客户,在辖内贷款管理中全面推行“安心账户”收支账户资金托管产品,出台并下发了《营业部贷款资金受托支付托管业务实施方案》,全辖共有15家支行办理了贷款资金托管业务,业务普及率达到65.28%。
二、积极提高业务收入
营业部在发展规模的同时,积极提高议价能力,贷款资金托管业务收入单笔最高收取30万元,全辖共有18家支行实现托管收入。
三、加大创新力度
继续加大创新力度,与省分行私人银行部积极配合,成功办理私人银行个人客户交易资金托管,开创交易资金托管新领域;加大信托资产托管辐射范围,成功营销某集团信托+理财托管、票据理财等托管项目;细分市场挖掘客户成功办理全省首笔股权转让资金托管业务,进一步扩大托管业务领域。

债权转让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80条第1款规定的通知义务”。债权转让通知与诉讼时效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均有争议。有人认为,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后原来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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