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间借贷律师

-丁陈玲

15221568678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财产损失如何扣除 为什么要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

添加时间:2022年12月30日 来源: 上海民间借贷律师   http://qzmjjdls.maxlaw.cn/

 丁陈玲,上海民间借贷律师,现执业于上海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财产损失如何扣除

税务人员告诉他,《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明确,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实施细则明确,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明确,对新税法实施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有关管理性、程序性文件,凡不违背新税法规定原则,在没有制定新的规定前,可以继续参照执行。也就是说,企业仍可依照“13号令”相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审批2008年度的财产损失。同时明确,对新税法实施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有关的政策性文件,应以新税法以及新税法实施后发布的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准。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及相关政策,财产损失的报批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报批时间。企业的各项财产损失,应在损失发生当年申报扣除,不得提前或延后。须经有关税务机关审批的,应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及时申报,各项需审批的财产损失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15日内集中一次报税务机关审批。非因计算错误或其他客观原因,企业未及时申报的财产损失,逾期不得扣除。同时,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转让、变卖资产发生的财产损失,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以及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发生的财产损失,应在有关财产损失实际发生当期申报扣除,且申报扣除的财产损失必须经过当地税务机关的审批。


二是证据提供。企业发生自然灾害、永久或实质性损害需要现场取证的,应在证据保留期间及时申报审批,也可在年度终了后集中申报审批,但必须出具中介机构、国家及授权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等的鉴定材料。企业申报扣除各项资产损失时,均应提供能够证明资产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的合法证据。


三是审批范围。须经税务机关审批才能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扣除的有八类财产:因自然灾害、战争等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或者人为管理,导致现金、银行存款、存货、短期投资、固定资产的损失;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的坏账损失;金融企业的呆账损失;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因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而确认的财产损失;因被投资方解散、清算等发生的投资损失;按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各项资产评估损失;因政府规划搬迁、征用等发生的财产损失;国家规定允许从事信贷业务之外的企业间的直接借款损失。


四是审批时间。县级税务机关负责审批的,必须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作出审批决定;市级税务机关负责审批的,必须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省级税务机关负责审批的,必须自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因情况复杂需要核实,在规定期限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级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天,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纳税人。


五是法律。企业虚报财产损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




为什么要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

应收账款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的重要环节,产生应收账款的直接原因是存在赊销活动。近年来,企业的应收账款总量逐年增加,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企业之间拖欠货款现象普遍,呆账和坏账比例逐渐提高,已经影响到企业的正常运转。这不仅对企业的资金流和资金周转带来危害,而且加大了企业的财务和运营风险,容易导致资金链断裂。因此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要充分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应收账款的风险。


一、应收账款的定义




应收账款指企业因赊销产品或提供劳务而形成的应收款项,是企业流动资产的一个重要项目。因此,应收账款的管理已经成为企业经营活动中日益重要的问题。


二、应收账款的利弊分析


从性质上看,应收账款属于公司的债权,是流动资产的一部分。从财务实践来看,企业应收账款的形成,有利也有弊。一方面,应收账款的形成,有利于扩大销售,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减少库存,降低存货风险。另一方面,应收账款形成的弊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企业资金被客户所占用,降低了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使企业效益下降;虚增了账面上的销售收入,夸大了企业经营成果,账面上利润的增加并不表示能如期实现现金流入;应收账款使企业不得不运用有限的流动资金来垫付各种税金和费用,加速了企业的现金流出。


三、应收账款增多的原因分析


1.赊销现象严重


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过程的最终目的就是最大限度的实现收益,但是收益的实现是建立在销售收入的基础上的,如何扩大销售收入就成为了企业的头等大事。现金流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资金链的断裂必将使企业面临破产的风险。如此,赊销方式应运而生,赊销不仅可以购买到所需物品,而且还可以延迟付款,一方面解决了自身生产所需的材料等,另一方面,延续了自身使用应付账款的权利,扩大了自己的资金链,使企业自身资金充裕。但是,对于销售方来说,虽然扩大了自己的销售收入,账面上的收益得到增加,但无疑加大了收账的风险,扩大了呆账和坏账的比例。


2.企业的信用状况不甚乐观


赊销方式的诞生和生存基础就是企业的信用。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和规范,企业的信用状况已经成为交易的前提条件之一。不过,我国的信用体系尚不完善,信用制度还不健全,人们的信用习惯没有形成,这使得失信的收益往往大于守信的成本。并且,我国的信用考察制度基本上建立在主观决策和判断层面上,缺乏信用的决策系统,网络信用系统也没有建设完成。这些都表明赊销方式赖以生存的基础尚不完善,面临巨大的挑战。


3.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奖惩制度


由于企业面临着残酷的竞争压力,往往将企业销售人员的工资与销售业绩挂钩,这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员工的工作热情,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但是员工往往为了完成销售任务采取赊销的办法。虽然销售任务圆满完成,大大提高了销售量,但也导致了应收账款的增加,这在一定程度上与企业的管理制度和奖惩制度有很大关系。再者,企业没有认真调查取证制定合理的应收账款信用政策,即使制定了相关政策,却因盲目扩大销售量没有认真落实。因此债权债务双方就经济往来的未了事项应定期对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很多企业并未及时、不定期地对账,未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收账政策,造成资金外流,给企业的正常运营造成压力。


四、如何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


1、明确内部分工


目前对相当多的企业来说,应注意完善财务制度。在应收账款管理方面应建立以财务部门为主,销售部门参与共同管理的制度。二者相互制约、相互监督。财务部门要控制好赊销额的最高限量,以降低因数量过多而带来呆账、坏账产生的风险。销售部门熟悉客户的有关信誉和产品的市场需求状况,这对于如何确定赊销期限和折扣率有重要价值,特别是应收账款的回收时间以及不同客户的信誉的调查,及其享受的折扣率的确定等内容,销售部门应参与制定。只有合理的分工,使应收账款的管理与整个资金流动衔接起来,才能强化财务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2、建立赊销审批制度


在每一笔赊销业务中,应建立按信誉额度大小、进行层层审批制度。即在企业内部要分别规定销售人员、销售部门负责人可批准的赊销权限,限额以上的赊销业务报请总经理审批。必要时由总经理召集财务部、销售部负责人一起根据客户所辖范围,规定各级人员违反赊销审批范围应承担的。要加强销售人员的资金回笼意识,进一步完善销售人员的“三包”制,对销售人员的业绩实行销售量与货款回收率双项指标进行考核,与奖金挂钩。


3、改进应收账款的对账工作


应收账款对账工作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总账与明细账核对,二是明细账同客户单位往来账目核对。前者是账务部门的内部事务,后者是企业的相关事务。做好应收账款对账工作,目的是保证收账工作能顺利进行。传统的做法,是由财务部门负责对账工作,销售部门则负责收账工作。然而,随着企业之间赊销业务的频繁,这种约定俗成的分工带来严重的负面效应,迫切要求对应收账款对账工作加以改进:


将企业之间对账工作分两个环节来完成。第一环节是营销人员同本单位财会部门核对应收账款账目;第二环节是营销人员同客户单位核对往来账目,使营销人员成为对账工作的主角。


借鉴银行定期对账管理模式,由应收账款会计定期向营销人员提供对账

联系电话:15221568678

全国服务热线

15221568678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