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间借贷律师

-丁陈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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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不见了,多个债主向法院起诉后我能拿多少钱?对方还款时失踪了,后面发现死亡了,欠款怎么办?

添加时间:2023年1月29日 来源: 上海民间借贷律师   http://qzmjjdls.maxlaw.cn/

  丁陈玲,上海民间借贷律师,现执业于上海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借款人不见了,多个债主向法院起诉后我能拿多少钱?

  按现在的法律规定,即使借款人失踪了,那么只要其家里还剩有财产,就还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拿到钱。但是,借款人一跑,只要有被借了钱的债主都会跑出来,要是出现这种情况的,债权人就要开始担心自己能拿到多少钱。


  作为债权人,一旦发现借款人失踪了,虽然找不到人还钱,但是对方还有财产的,那么就要及时去法院起诉。


  法院起诉之后发现有多个债主讨债的,虽然都可以得到清偿,但就借款人目前的财产会按下面的顺序还:


  1、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会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


  2、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


  3、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


  4、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


  5、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


  虽然是按照上面的顺序清偿,但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清偿的债务或者清偿抵充顺序有约定的除外。


  另外,一旦发现借款人跑路了的,有些债主担心有多个讨债的人,会直接影响自己最后拿到的钱,于是看到对方有什么财产就直接扣留。但是只要没经过合法程序过户等,即使直接开走了车子,最后法院缺席判决之后,也可以按照法律程序拍卖,然后将获得的财物清偿各位债主。


  要是在清偿的时候,处于比较不利的地位,最后判决之后拿到的财产也不多的,那么也不用担心,可以再等到发现债务人有其他可以执行的财产之后,就可以请求法院执行。


  最后,现在一旦出现借款人跑路,特别是像企业老板这种借款失踪了的,那么可能会出现多个债权人,因为各个债的情况不同,这个时候即使没去法院起诉,也需要按照上面的顺序清偿。



对方还款时失踪了,后面发现死亡了,欠款怎么办?

  我们都知道“父债子还”,虽然理是这个理,但还得按法律规定办。有些人为了躲债,到了还款日就玩失踪,完了之后闹个天灾人祸人死了,现在倒霉的就是出借人,拿着白纸黑字的借条只能去找继承人还钱。


  事实上,现在出借人找人还钱还是得找借款人的继承人还钱,但是具体能拿回多少,得以债务人的实际遗产为限。而至于能不能要求继承人还全款,那得看继承人愿不愿意负担全部欠款,要是继承人自愿负担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那么法律上是允许的。


  另外,在实际中,借款人失踪之后又死亡了的,要是出现法定继承人和受遗赠人,那得按下面的规定办:


  1、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


  2、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所得遗产偿还。


  3、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还有一个出借人讨债时需要注意的是,因为是拿对方的遗产追讨,那么还得注意为有必要的继承人保留点遗产。按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的遗产份额,不得因债务清偿受到影响。


  最后,其实现在有些借款人在逼上绝路之后,不仅会选择跑路失踪,还可能选择极端的方式结束性命来躲避债务,但仍然无法避免自己的继承人需要负担债务。但是,如果对方没多少遗产,继承人也不愿意负担剩余债务的,那么出借人其实也就不能勉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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