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间借贷律师

-丁陈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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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债务的法律救济手段 借贷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添加时间:2022年3月8日 来源: 上海民间借贷律师   http://qzmjjdls.maxlaw.cn/

 丁陈玲,上海民间借贷律师,现执业于上海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个人债务的法律救济手段

  我国在第216条是这样规定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此款即是申请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所在。


  人民法院判决后,欠债人仍不偿还借款,你即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以下强制措施进行执行,甚至可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对其处罚:


  1、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3、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4、 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5、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也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7、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此所谓;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个人债务的正确追讨方式的全部内容。如果大家在采取诉讼程序来追讨个人债务的话,一定要在诉讼时效之内去进行起诉。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借贷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个人债务纠纷起诉流程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知——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


  起诉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


  1、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2、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3、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借贷诉讼的管辖的相关内容。借贷纠纷还是源于一些人的不守信用,没在规定时间内还款或者其他原因致使双方有了纠纷。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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